时间:2020-08-06 来源:
上灯习俗
龙川各姓各地都有“上灯”的习俗。客家话“灯”“丁” 同音,凡添新丁(上一年春节后一年内出生之男孩为“新丁”) 的家庭,都要在第一个元宵节前后悬挂花灯以贺添丁,叫“上灯”“赏灯” “尝灯”。而“上灯”历史之悠久,规模之大,应数铁场镇新和村祠堂里的李氏上灯。据中经村清雍正贡生李广瑞所撰《上灯祝文》,考该村上灯之习俗早在明清年间就盛行了,虽在“文革”时一度中断,但近20年得以恢复,至今不衰。

赏灯的日期各地不一。通常是在正月初八至十六之间。早的为初八、初九,迟的至十六日,李氏祠堂里上灯为正月十三。造成这时间上的差异,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有意把时间错开,以便互相祝贺和争取更多亲邻参加;二是家里主要成员要提前出门或延误归期,因而提前或推迟赏灯。沿袭下来,便成了各自固定的赏灯日子。
赏灯的花灯,蔑扎纸糊,有的自己做,有的在市场购买,在花灯上写上“添丁者”的姓名。升灯前要宴请亲友,亲友去时要送的礼物有衣料、玩具和食品。赏灯是日下午,族内青中年饮宴后,成群结队,敲锣打鼓,陪同主人扛着花灯,挑着食品等,到祠堂敬祖宗,大队人马沿途如遇上神坛,应停下祭祀-番, 主人则把糖果、水果、酒等摆在厅里的桌子上。尔后把“百子灯”挂在祖公厅下的副梁上,挂灯是用稻秆或篾编织的条带,悬挂在中厅的梁柱上。花灯不能熄灭,灯油要加足,使其一直燃到正月十五。 最热闹的场面应数闹灯了。
待各房的花灯挂在梁柱上后,由添丁者主人各自往自己位置牵拉挂灯的绳索,燃放烛,观灯者则在场喝彩,上灯后必举行族人饮宴,喝酒猜拳品菜,好不热闹,若遇添丁旺年,则闹至天亮始散。赏灯之经费,俗规是:上一年上灯以来添丁的家庭,必须为“上灯”提供花灯、线带、花酒和敬祖的祭品,添一丁提供一份: 或由宗族“灯会”放贷获息,或置产业(通常是田产或店产)租赁获利。总之,到了“赏灯”日,全族男性不论老少(女性则不参加)济济一堂, 集于祖堂内,共同祭祖上灯,热闹非常。
赏灯是一种观赏文化, 是增强本族凝聚力的一种形式,当然,也包含“重男轻女”思想。随着时代的发展,有的地方生女也算添丁了,女子也可以参加赏灯活动了。 “闹灯”的方式也趋于简约化,已改为演戏,放电影、放烟花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