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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初一

时间:2020-08-06 来源:

农历八月初一,正是秋高气爽、民间办喜事的好季节。在龙川,民间习惯于这日举行建房动土、打窑动工、上梁献架、求亲订婚、进山打土、修坟建冢、整治环境、定做棺木及缝制老人“寿衣”等事项,做坟及柩葬尸骨需要择地改葬的也多选在这一天,一般在死者入土三五年后,其亲属要把他的骸骨取出来另择地埋葬,农历八月初一定为起骸骨的日子。因此,在龙川这一天还被俗称为 “大清明”或“大天赦”而且,关于“八月初一起坟”这一民俗在龙川还流传一传说。



相传很久以前,有一个王姓员外年过半百仍无子孙,后来他娶了一个18岁的刘姓姑娘做小老婆,很快便怀了孕。王员外十分高兴,不料那妇人忽然患上急病还没分娩便死去了,死后葬于村外的竹篙山。一年之后,圩上的肉店老板忽然上门来讨账,说他的夫人欠了他的肉钱。

王员外莫名其妙,问道:“她已死去一年了,怎么会欠你的猪肉款呢?”老板答道:“ 你的夫人我认得,她每圩都来我店里买肉,并要我把账记在你名下,如你不信,明天又是圩期,请你清早到我店里来看看。”

第二日天刚亮,王员外便来到肉店,果然见死去的夫人来买肉,王员外大吃一惊, 忙上前拉住,哭道:“贤妻已死周年, 今日还阳割肉,究竟是人还是鬼?那妇人背转身答道:“今日不能对你说,待八月初一太阳出山时,你可来起坟,带我母子回家。”说罢飘然而去。

八月初一这天,员外带人挖开夫人的坟墓,看见夫人正抱着孩子喂奶。王员外大喜,伸手抱过孩子却忘了把夫人拉起,夫人长叹一声,王员外再去拉时,只见她双目一闭竟起不来了。这便是龙川县一些地区“八月初一起坟”民俗的由来。虽然这只是一个传说,但是这一民俗无疑也体现了龙川客家人对死去先人重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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