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22 来源:龙川档案馆藏书
历史上的龙川县及河源县
钱林书
县是我国最早的政区,出现在春秋初期。由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君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加强边疆防守,于是秦、晋、楚等国率先把新兼并来的小国改置为县。春秋中期以后,各国所建的县迅速发展,凡经济较发达的城邑,大多设县。春秋末期,又开始出现郡的政区。郡最初建在各国的边地,因经济比较落后,虽面积很大,却地广人稀,所以郡的地位低于县。因此《左传》哀公二年(前493年)记载赵简子作战时宣誓日:“克敌者,上大夫授县,下大夫授郡。”战国时各国边地经济逐步发展,为了加强统治,即在郡下划分成若干县,又在经济比较发达建有县的地方,把若干相邻的县合起来组成郡。于是产生了我国历史上最早郡辖县的二级政区制度。郡、县逐步建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其组织与中央政府基本相似。郡置守、尉、监。守或尊之为太守,为郡的行政首长。
郡尉管军队。监又称监御史,管监察。实行三权分管。郡下.辖若干县。县设令(长),大县称令,小县称长,为县的行政首长。另有丞,主管民政;尉主持军事。县下辖有乡、里、聚或闾的基层组织。郡、县的长官直接由中央任命,他们也直接对国君负责,贯彻中央政令。由于这一制度有利于封建统治及经济发展,所以从春秋开始出现,经过战国,到秦始皇统一六国,郡县的制度已发展到十分完备。从此郡、县=级的政区制度,基本上替代了商、周以来实行的分封制度。从春秋战国以来,在我国南方分布着许多越人,史称扬越。又因部族繁多,故也称百越(见田继周《先秦民族史>第四章第三节《周代的民族和民族关系》1988年四川民族出版社出版)。对居住在不同地区的越人,又有不同的名称。例如:对在今浙江南部瓯江流域的越族称瓯越;对在今福建闽江流域的越族称闽越。又因这二族都分布在我国东南沿海,所居在各越族之东,故又称东越。对今广东、广西地区的越族,因其在整个越族之南,又称南越等等。越族至少从春秋后期起,已与华夏族开始融合,南越与中原的关系,在战国时已十分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