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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元鼎五年(前112年)南越反,汉朝政府再次派二十余万人击南越。西汉初,政论家晁错曾述及秦时发罪犯谪戍岭南的情况。他说:“臣闻秦时北攻胡貉,筑塞河上,南攻扬越,置戍卒焉。..扬越之地少阴多阳,其人疏理,鸟兽希毛,其性能暑。秦之戍卒不能其水上,戍者死于边,输者愤于道。秦民见行,如往弃市,因以谪发之,名曰‘谪戍’。先发更有谪及赘婿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又后以大父母、父母尝有市籍者,后人闾,取其左。”在这些谪成的罪犯中,有的是秦时所灭国的官吏,也有赘婿、商贾等。他们之中有些人有文化知识,具有管理才能;有的善于经商;有的长于务农。他们来到岭南后,与当地人通婚,并把中原地区先进的耕作技术、风俗习尚,带到了岭南,对岭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汉书高祖纪》载,高帝十一年(前196年)五月诏曰:“粵人之俗,好相攻击,前时秦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使与百粤杂处。会天下诛秦,南海尉它(佗)居南方长治之,甚有文理,中县人,以故不耗减,粵人相攻击之俗益止,俱赖其力。今立它(佗)为南粤王。”从这一诏书可以看出,秦徒中县之民至岭南,使与百粤杂处,对当地起了移风易俗的作用,改变了粵人“好相攻击”的习气,使人们和睦相处,即《汉书·南粵传》所说的“和.辑百粤”。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出,“中县之民”来到南方三郡后,因尉它(赵佗)治理有方,直到汉初,“中县人以故不耗减”。唐乾符五年(878年),邑人韦昌明所撰《越井记》中说:“秦徙中县之民于南方三郡,使与百越杂处。而龙有中县之民四家,昌明祖以陕中人来此,已几三十五代矣,实与越井相终始。”亦说明秦汉时中原地区人民迁来岭南后,代代相传,生活是相对稳定的。前面我们说到龙川地区分置新县的情况表明,东晋咸和间置兴宁、海丰二县;大约150年之后,南朝齐又分置陆安(今陆丰)、河源新丰三县;北宋析置长乐(今五华)一县。其他几县均为明代所置。东晋南朝时龙川一带所置新县骤然增多,自然不能排除当地经济发展和人口自然增长的因素,但主要原因应是东晋南朝时,中原战乱、北人大量南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