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23 来源:龙川档案馆藏书
(二)旧时龙川民间其他形形色色的婚姻
旧时,龙川民间除了“明媒正娶”的“大行嫁”婚姻外(这是主流),还有其他一些形形色色的婚姻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童养媳,龙川民间有抱养童养媳风气,俗称“新婢子”。旧时,穷人世代贫穷。生下男孩无钱娶妻,有的三十、四十岁还“打光棍”。做父母的为了传宗接代,确保男孩成人后能有妻室,便由媒人搭线,向女多的人家讨女孩,从小抱来抚养,长大后与儿子配为夫妻,所以叫“童养媳”,这种婚姻关系多数因贫穷而产生的,在农村比较普遍。“童养媳”年龄一般二三岁或三四岁,有的甚至刚满月就由男家抱去抚养了。没有身价钱,多数由男家给几斗谷,几斤肉作代价将小女孩抱来,在男家对父母姊妹兄弟的称呼与其他家人一样,但有些家娘却对童养媳多有偏见,常有虐待,很小就要干家务,看牛,洗衣服等。当男女双方长大成人后,父母亲便选择大年除夕夜叫他们拜祖,“圆房”成婚。如果男女双方都长得“旗鼓相当”,他们从小生活在一起,青梅竹马,互相熟悉,婚后夫妻关系一般良好。但如果有一方出现缺陷,如眼盲脚跛,或哑或聋或丑,这样的婚配则担误终生,各人只好认命了。
花顿(屯)女,所谓花顿女,实际上是抱养女,有的人生女孩多,无法抚养,有的人却生男孩不生女孩,心有不甘,便想抱别人女孩来抚养,经双方同意成交。花顿女一般能受到养父养母的疼爱,长大后由养父主婚出阁,生父只作亲戚行往。花顿女出阁时与亲生女一样对待,“大行嫁”。
入赘,亦称“招女婿”、“招入门”,这种情况,龙川民间在解放前和解放后都存在。有的人有女无男,为了传宗接代,便将女儿留在身边不出阁,寻找适合的男人招婿人门成亲,为女家生男育女。有的人因生男孩多无法为儿子婚配,便让儿子做上门女婿。男人入赘女家,女家也可大摆宴席,为女儿成婚,但与“大行嫁”气派相差什远。入赘所生子女从女家姓,受女家族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