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04 来源:龙川档案馆藏书
“四清”运动是一场锻炼、培养和造就革命事业接班人的运动。
在“四清”运动期间,我县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于1964年、1965年分三批吸收参加“四清”运动的“政治学徒”共238人。每个“政治学徒”都由组织上安排1一2名国家干部带班,负责做好培养与考察工作。“四清”运动工作辛苦、生活艰苦、纪律严明,要求每个工作队员都要有彻底革命的精神,保持优良的作风,遵守严格的工作纪律,给农民群众和农村干部树立好的榜样。特别是我们初出茅庐的“政治学徒”,在运动中经了风雨,见了世面,得到锻炼、考验与提高。当时“政治学徒”每月只有22元生活费,其中规定每月交给住户伙食费12元。每人每月发给笔记本一本、电池一对,要求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强调一切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要带着框框去看问题,要多方进行调查研究,要多听、兼听、多看,细心观察,反复比较,不要过早做出结论,要下苦功夫发动群众,把盖子揭开,这是运动成败的关键。强调队员对好话、坏话、正确的话、错误的话都要听,要让人把自己的话说完。工作纪律严明,《工作队员守则》规定必须与贫下中农实行“三同”:同住同吃同劳动。工作队员每月参加劳动不能少于10天。当时“三同”吃的几乎每餐是安墩特有的“臭风咸莱”和腌得变黑的“萝卜杠”,强调队员要由“臭”吃到“香”,才有贫下中农感情。工作队员住的大都是“火熏楼”或仓库杂物间,却毫无怨言。同时还宣布了“三不准”:不准在住户那里吃鱼、肉、蛋类的食物,不准队员上饭店茶楼吃喝或买零食吃,不准男女青年之间拉扯或写信、谈恋爱。违者,就在分团编的《简报》上公开“暴光”或作检讨,给予处分。如工作队员杨××与黄××俩人同驻一个生产队,有一次,当住户宰猪时,他俩自己掏钱买了1斤猪肉,共同加菜解馋,违反了“三同”纪律。结果,除责令他俩在全体工作队员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和接受批评教育外,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不过,在贯彻中央《二十三条》后,对工作队的生活纪律适当放宽了一些,可允许工作队员自己掏钱,到圩镇饭店去加菜一次,但加菜标准还是每人不能超过五角钱。如果“政治学徒”在锻炼期间,违犯了工作队纪律,或是工作能力太差的,经上报分团审批后,就要被精简处理回家。据我们回忆,在安墩、博罗两期社教中,已被精简淘汰回家的“政治学徒”共有20多人。
经过“四清”运动的锻炼与考验,绝大部分“政治学徒”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都得到较大的提高。有不少“政治学徒”通过运动锻炼与考验光荣加入了党组织;还有一部分“政治学徒”在工作实践中成长,成为运动工作的“顶梁柱”,被提拔为工作队长或副队长。以本人为例,我在两期“四清”运动中,能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纪律,吃苦耐劳,积极工作,虚心向老同志学习,积极争取上进,刻苦磨炼自己。并与同志们一道团结战斗,愉快接受和依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在安墩左华大队工作期间,能以团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工作,力求上进,获得同志们的好评和组织上的信任。被选为左华工作队团支部委员、车田片资料员,运动中期被评为表扬队员。特别是在党组织的教育帮助下,自己对参党有了迫切要求和认识,终于在1965年8月10日光荣加入了中共组织。我在博罗新新大队工作期间,工作积极肯干,虚心好学,追求上进,成为驻队工作骨干。1965年12月被提为白雾岭村工作组长,1965年被评为“五好”工作队员,1966年2月又提为新新大队工作队副队长。
由于这些“政治学徒”经过四清运动的严格锻炼与考验,后来他们分配到各个工作岗位上,都能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表现得很好,干得很出色,大部分都已成为领导干部。据粗略统计,他们在县内外担任科级干部乃至县处级干部的为数也不少。这是“四清”运动培养和造就人才的结果。(现已知担任了县处级以上干部的有:李爱珍、李万源、钟汉承、刁文佑、邓伯钧、骆月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