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27 来源:龙川档案馆藏书
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组织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四甲苏区后,在审理此案过程中,执行了极“左”路线,不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而是搞逼、供、信。伤害了不少干部和群众。震动了全县。
1972年,县委对此案虽然作了全面否定,并派出工作组前往四甲苏区进行安抚慰问,并对伤、残同志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和抚恤,但因时间短,工作不过细,遗留问题不少,平反工作很不彻底,干部群众仍很不满意。这次县委落实政策调查组进村后,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来看,平反不彻底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一、四甲苏区的名誉还没有得到真正的恢复,强加在四甲人民头上的不实之词还没有全部推倒;二、受迫害同志还没有得到妥善的安置,他们的实际困难没有给予合理解决,怨气很大;三、运动中逼、供、信搞出来的假材料未作处理;四、对被迫害致死的同志善后工作还未做好;五、受株连的亲属未彻底平反;六、对苏区建设关心不够。由于存在上述问题,四甲苏区干部群众强烈要求县委进一步做好平反工作,彻底解决遗留问题,实事求是地处理好受害者的善后工作。并采取措施帮助苏区发展生产,改善苏区人民生活。县委落实政策调查组,经过深入调查,把情况摸清后,向县委常委会作了详细汇报,并提出了彻底为四甲苏区冤案平反的意见。县委常委会经充分讨论后重新作出了为四甲苏区冤案平反的决定。并于1978年8月21日在县城召开了六千多人参加的平反大会,将实况转播全县。县委领导在平反大会上宣布了下列决定:(一)对被打成“叛徒”“特务”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计有:陈超、陈济平、戴文达、黄震、罗世祯、罗伟、刘铭材、黄平、黄瑞、罗祺、罗鲁、罗木荣、黄仁忠、黄任、陈武、陈成章、黄辉、方子云、黄森、黄观增、徐石金、黄玉成、黄继如、邹兴、罗炳星、陈崇祺、黄瑞兴、徐云奎等28位同志。被打成“特务”,应给予平反,恢复名誉的有:陈旺、黄树荣、罗金妹、黄添茂、方纪德、罗良初、黄成万、陈庆暖、陈红连、黄生、黄添喜、彭旺、邓运、陈运连等14人。
(二)对曾被诬为保“叛徒”而挨斗的干部群众给予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在审理所谓四甲地下党组织自首变节案件过程中,有些干部、群众对宣传队的错误做法曾进行过坚决抵制,结果被宣传队当作“保叛徒”“反宣传队”而揪斗、批判。对于这些无辜受迫害的干部、群众给予一律平反,恢复名誉。强加在他们身上的一切污蔑不实之词全部推倒。
(三)对那些被划为漏网地主、富农成份的社员,宣布一律无效,他们的阶级成份以1948年土改和1952年土改复查时划定的阶级成价为准。
(四)在运动中被迫害致死的给予彻底平反昭雪。他们的家属根据各户生活情况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五)对因被揪斗办班、抄家而带来生活困难的社员,分别不同情况由县委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六)受株连的家属、亲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安置。
(七)鉴于在审理四甲地下党组织自首变节案件过程中,严重地挫伤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给苏区生产造成一定损失。县委决定组织交通、民政、财政、水电等部门领导组成调查组深入四甲苏区调查研究,从物力、财力上大力支持苏区发展生产,修复被毁革命文物,修通公路,发展小水电,帮助苏区人民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