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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龙川农村工作概况之二

时间:2021-08-24 来源:龙川档案馆藏书

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初期,毛主席、党中央批判了邓子恢(当时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对办农业社的右倾保守观点,称他为小脚女人。至此,使中央到地方都加强了农业合作化领导。中共惠阳地委领导分头挂钩蹲点办社。地委书记兼专员任志猷等三位领导分工来我县附城读书坝和黎咀老正与万光(今回龙镇)光明社挂钩办高级社。1956 年3月,县委决定以读书坝和老正两个初级社试办高级社先行点。同时要把全县13个区委会领导亲自蹲点试办好一至两个高级社试点。该年5月县委作出加强领导、全面规划、分期分批建立农业高级社的决定。从此,全县出现了一个县、区、乡三级干部层层抓办高级社热潮。至1957年冬全县成立高级农业社841个,入社总农户91200多户,占当时全县总农户96.3%。高级农业社实行土地归集体所有,取消土地分红,以社为统一核算单位,社下面设生产队为生产单位。社对生产队实行“三包”(包工包产包成本),“四固定”(定地段面积、定产量、定劳力耕牛农具、定成本奖罚)。生产队对社员实行定额记工,按工分计酬。从农业由私有制度成集体所有制,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1958年10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按照中共中央决议,县委撤消了全县31个乡镇行政机构,以886个高级社为基础,成立了老隆、佗城、鹤市、铁场、龙母、黎咀、赤光、车田、麻布岗、贝岭、上坪等11个人民公社,人社农户95720户,占当年全县总农户的99.4%,全面实现了人民公社化。人民公社的发展又经历三个历史阶段。

1958年10月至1959年1月,实行以公社为核算单位,搞五个统一:一是统一生产资料。高级社所有土地、山林和财产无偿转为公社所有;二是统一指挥生产和劳力安排。推行组织军事化、战斗化,全县设14个兵团、186个营、802个连、3499个排,13700多个作业班。该年冬搞大炼钢铁和深翻改土时均以大兵团会战,放卫星等军事组织形式进行;三是统一安排生活,建立农村集体饭堂。全县以生产队为单位办公共食堂3319间,在食堂开膳有85440户农户,占当时全县总户数91%;四是统一兴办福利事业。全县办农村托儿所2911间,幼儿园2744间;五是以公社为单位实行统一分配,搞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放开肚皮吃饭,不要钱,按月发工资(各公社发了三个月工资,每人每月3——4元,后因无力支付而停止),这种高度集中统一,一大二公,一平二调刮共产风的做法,造成严重后果,破坏了生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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