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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合作社之一

时间:2021-08-23 来源:龙川档案馆藏书

1954年春,县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着手在农村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县、区两级抽调得力干部组成建社工作队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做好摸底工作,为建社做准备。县委对建社工作是慎重、积极的,坚持自愿、互利原则,不强迫农户入社,通过耐心说服和典型示范的方法,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地走合作化道路。在处理入社的生产资料和收益分配等经济问题时,强调贫农和中农应互相有利,不能揩中农“油水”,既坚持保护贫雇农的利益,又注意合理照顾其他中农的利益,以巩固贫农和中农的团结。为了取得办社经验,县委选择附城莲塘读书坝余林安和黎咀老正叶南灶两个常年互助组为县委办社试点。通过余林安、叶南灶两个初级社的办社实践,为全县开展建社工作起了示范作用。每个区、乡也先后选择一至二个基础较好的常年互助组作为建社试点,以点带面逐步铺开。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建立初级农业合作社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群众真正自愿,由农户自动申请,真正做到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二是有办事公道的领导骨干;三是有一定的互助合作基础。各区、乡根据上述三个条件选择建社对象,条件成熟才着手开展建社工作。在建社过程中,首先做好三个准备工作:一是组织上的准备。主要是摸清建社对象底细,如:农民是否自愿,领导骨干强不强,基础好不好,组织纯不纯等,情况摸清以后确定建社对象,每社一般30户左右;二是思想上准备。建社对象确定以后,紧接着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运动,广泛地向农民进行总路线教育和两条道路教育,提高社会主义觉悟,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深入进行农业合作化性质、政策及其优越性教育,提高农民入社的自觉性;三是领导骨干准备。挑选一批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骨干分子参加县委举办的训练班进行培训。

建社准备工作完成以后,紧接着进入建社实质阶段,一般分三个步骤进行,第一步成立建社筹备小组,负责领导建社工作。解除农民思想顾虑,动员自愿申请人社,可书面申请,也可口头申请,经筹备小组批准后便成为正式社员。第二步制定社章,在社员大会正式通过后开始实施。按照社章规定组织评议委员会进行“三评”(评土地、评耕牛、评农具)。社员土地作股入社,按等定产,油茶山按常年产量入社;耕牛、犁耙等大件农具和肥料、种子作价归社,分期偿还。社内土地统一经营,劳力统一安排,田地分段划片,劳力分组,在经营管理方面,坚持民主办社和勤俭办社原则,实行计划管理、劳动管理和财务管理等三大管理。对有劳力的社员年头评定底分,实行评工记分和底分记分,小部分按定额记分。在整个建社过程中“三评”是关键一环,也是社员最关心的事,因为它涉及农民的自身利益,所以每个社进入“三评”阶段时均十分慎重从事。一般都经过初评、复评,反复征求社员意见,最后做到三榜定案。第三步选举社务委员,成立社委会,制订生产计划。“三评”结束后,由社员大会选举社务委员,组织社委会。社务委员会一般由5至7人组成,具体领导社内的各项工作,筹备小组工作到此结束,制订生产规划,划分耕作区,劳动力编组等均由社务委员会具体领导组织实施,整个建社工作也到此结束。1954年春县内农村开始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5年春全县13个区(老隆、佗城、鹤市、通衢、丰稔、铁场、龙母、黎濯、赤光、车田、岩镇、贝岭、上坪)先后分4批共建有158个社。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新生事物。建社初期社员生产积极性很高,领导力量较强,加上政府在生产方面大力扶持,生产发展很快,椐1955年早造统计,全县158个社中增产的有102个社,占64.5%,保产15个社,占9.4%,因灾减产的41个社,占25.9%。当年春旱严重,合作社发挥了集体力量在抗旱保苗中显示了农业社的优越性,有的社虽然减产,但从总的形势来看比互助组要好,有些互助组在建社时曾取观望态度,通过这次抗灾斗争,看到了合作社的优越性,主动提出入社,为扩社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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