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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渭分明 还历史本来面目之一

时间:2021-08-10 来源:龙川档案馆藏书

为澄清史实,《五兴龙苏区史料》定稿前,编撰者曾数次走访大塘肚苏区幸存的革命老人,查阅历史文件、资料,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甄别等。据原大塘肚乡农会长钟德清(1989年病故)等数位老人回忆,认为确是民国18年春天(1929年春),由刘琴西(当时群众称他“刘青天”)主持,在大塘肚长塘面成立闽粤赣边五兴龙县苏维埃政府的;“五兴龙县苏”一成立,立马在大塘肚进行土改分田。16岁以上(分田册上是13岁)每人7升种子田,15岁以下的每人5升种子田。可见,分田时间与政府名称均无谬误。至于印信是否后来加盖一事,正如前面所述,印章盖在扉页上,次页为农会布告,从第三页起才是各户分田花名册。若“五兴龙县苏”尚未成立(也当无印章可言),次页农会布告则不可能出现“现奉闽粤赣边五兴龙县苏维埃政府指示,令开:”这一领衔语句。同时,细察原件外形、装璜、纸色、手迹等,乃出自一人之手,且均找不出是后来装补上去的痕迹。

为尊重历史事实,《五兴龙苏区史料》定稿时,省委党史办刘寒同志曾提出颇有见地的意见:在那“左”倾路线盛行之时,可能上级组织(或东江特委)曾有过建立“闽粤赣苏区”的意向,并曾向东江特委(或主要领导人)征求意见。作为东江特委领导人之一的刘琴西,当时思想较为激进,当“五兴龙县苏”成立时,便率先把“闽粤赣边”的称谓用上去了,遂有了“闽粤赣边五兴龙县苏维埃政府印”这一印信。革命战争年代,出于革命形势和发展的需要,这是常有的事。故这一做法不无可能,乃为多数人所认可,因之定稿。

在编纂《中共龙川县组织史资料》(自编本)定稿时,1991年春,我们又再度提出成立五兴龙县苏维埃政府和大塘肚土改分田的时间问题。为此,我们再次走访大塘肚苏区,受益匪浅。

原大塘肚农协会会员钟作肝,1991年82岁。他身体硬朗,乃一“风水地理”先生,当时仍给人家择日课、看风水等。据他所说的,有关他家当年分田时家中之人口及分得土地的所在地名称等,均与分田册内所列相符。当问及分田时间,他毫不犹豫,并出于职业习惯,爽快地说:“己已年春耕”。

原游击队员刘承汉,1991年78岁。他说,其17岁那年的正月二十日被敌逮捕入狱,解往龙川城。因其个子小,他谎报是15岁,才免于被杀害(据说,未到16岁“上丁”年龄,不判极刑)。他还说:“被捕前一年,大塘肚已土改分田了”。我们认为,被捕“坐班房”对刘承汉一生来说是件人生大事。既是大事,当年自己多少岁发生这件大事应是终生难忘!

由此可见,1929年土改分田无误。同时,他们都说是仅收了一造,晚造快熟时已遭敌围剿未收割。钟作吁还说到分田册与印章的保存过程:己已年( 1929年)下半年,敌人围剿大塘肚,乡农会干部(钟作良之父)将分田册、印章和乡农会会旗(三角形红旗)一起,放入“金罂”(装骨骸用的陶器罐)内,埋在其屋后叫坪洞脑的山上。当解放前一年(1948年),因家贫买不起金罂葬先祖,遂挖起装分田册等的“金罂”用之。是时,红旗已霉烂,将分田册和印章则另外匿藏。待20世纪70年代交龙川县博物馆(亦就是现存于该馆的分田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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