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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又名叶永青,别名叶永章,1922年生于龙川县锦归乡冷水坑村。中学文化,土改时家庭成份富农,1956年纠偏后(称侨改户)为华侨工商业(经县民政局宣布)。1941年于登云小学就读时,经中共鹤市区委书记郑行介绍加入中共组织。1942年始,就读由中共后东特委所掌握的五华县皇华中学。1945 年至1946年在他家乡启明小学任教。1947至1949年5月先后任川南游击大队政工员兼川南武工队长。因他家是川南游击队交通联络点,1948 年冬,其妻被捕人狱达两月左右,以卖房、借债和南洋汇款等,凑足48担谷遂保释出狱。1949年6月至1950年3月先后任锦归乡长兼乡党支书、中共鹤市区委保卫委员兼区保卫股长。1950年4月至1951年2月任中共贝岭区工委书记。期间主要工作偏重于清匪反霸、剿匪(粤赣边区)。1951 年3月始,任龙川县工商联秘书长。同年4月经中共华南分局紀检会决定,受开除党籍处分,至1955年6月县委通知恢复党籍。1958年下放龙川黄田林场任场长兼党支书。1963 年始,任龙川赤光供销中心社主任兼党支书。1966 年“文革”开始后,备受揪斗批判。1972 年任龙川麻布岗供销社主任。1979年任龙川附城供销社主任。同年底办理退休,工龄八1947年计起。1983年改为离体。1984 年始,工龄改为1941年算起。1986 年经中共惠阳地委组织部批准,享受副处级待遇。自1985年后,农村供销社经营体制改变,附城供销拖欠离退休人员工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他生活困难,直至1991年9月经县委决定,叶青工资供给渠道从附城供销社转人县供销总社发放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