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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试点县土地改革三(二)

时间:2020-12-30 来源:

龙川试点县土改获得成功,其主要因素有:1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直接领导。县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土地改革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同时,密切结合本县实际稳妥地开展工作。省土改分团和县土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决定》,结合本县具体实际,制订了符合县情的实施细则。如“典型乡工作计划草案"、“第三分团关于分配土地时若千具体问题处理草案”、“土改十五条”、“农民兄弟五要五不要”、“地主阶级四要四不准”等。同时在工作方法上,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通过典型试验取得经验后才逐步推广,在推广中由点到面,点面结合,绝不盲目一哄而起。2、土改结合清匪反霸与镇反,扫除了运动的障碍。鉴于几千年来农村封建势力根深蒂固,工作队进村后便选择民愤极大的首恶分子开展斗争,激发贫苦农民的阶级斗争觉悟,打击地主阶级威风,是非常必要的。如全县进入第二阶段土改期间,为结合诉苦、斗争会,一连杀了几个反革命分子(大都是地主出身)及一个武装反抗的地主唐XX。在全县反响强烈,有力地推动了土改运动进行。3、土改与发展生产相结合,为土改提供了物质基础。工作队一进村就寻找苦大仇深的农民实行“三同”,一手抓土改一手抓生产。当土改结束工作队转入他乡时,又还留下一二名队员协助村干部领导安排生产。4、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为成功完成土改任务莫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在土改工作刚起步时就十分注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甚至不少小学生都能协助民兵,在诉苦和斗争会时站岗放哨看管坏人。同时十分注重团结民主与开明人士。县土委会领导成员中,各阶层民主人士5名,占县土委会委员的30%。由于他们在社会上有较大的权威与影响,可减少运动中许多不必要的阻力,在贯彻"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土改总路线的同时,乡村政权和农协,民兵、评议小组等组织机构中,在贫应农占绝对优势下,中农占一至于小土地出租者、自由职业者、侨眷等都作了适当的照顾。对工商业给予保护。老隆、佗城两镇,1950年底恢复和新开张的店铺共93家,由此可见一斑。对华侨和开明绅士等均按土改法规定予以照顾。如民主开明士伸张化如先生,按政策规定只没收其一半房产。由于龙川土改没有侵犯工商业者和中农利益,保存富农经济,照顾了华侨和民主人士等,因而运动的开展是稳妥的。龙川试点县土改工作总的来说是健康发展的。正如1951年1月5日省土委会发出《关于土改试点工作的指示〉中指出:“省土地改革委员会认为三县土改试点工作基本上是稳步前进,得到很大成绩。虽部分乡村,工作过程中发生一些偏向,亦得到及时发现和部分克服。在大部分村庄里分好了田,发动了群众,因此,获得了若千经验,教育和培养了干部以明确了方向和步骤,为全面开展土改运动做好了必要的准备工作,基本上完成了任务。土改结束后,华南分局和叶帅也肯定了三县土改成绩:认为三县土改试验达到了预期效果,为全面土改积累了经验,培养了干部,三县的经验是值得向全省推广的。1986 年10月党中央在叶帅的悼词中说:“他在领导广东省的土地改革运动中,根据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同广东省的实际相结合所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政策,注意保护华侨和民族工商业的利益,历史证明是完全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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